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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
作者: 来源:   日期:2014-02-14    点击:1

 

冀教职成函[2014]7
 
各设区市教育局,定州、辛集市教育局,省属中等职业学校:
  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教育部决定开展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。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教师[2013]14号),我厅决定开展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   申报材料
申报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,须提交以下材料:
1.《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》纸质材料一式三份,电子材料1份。
2. 教学成果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,电子材料1份。教学成果报告与《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》中的反映成果的总结效力等同,请统一撰写为《教学成果报告》,内容为反映成果的总结,不超过5000字。(暂不提交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鉴定书,另行通知重新装订)
3. 其它纸质材料(一式三份),电子材料1份:包括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,以及规定的其他材料。教学成果参加过其他评比、获奖活动的,可一并提交鉴定、验收等相关材料。
材料2和材料3应各自装订成册(用软皮纸平装),以便于评审时阅读。其规格大小应与推荐书一致,但不要和《推荐书》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;首页应为目录,不要加其他封面。
4.成果如为教材,请提交样书(一式两本或两套)。
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。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,并将《推荐书》封面(复印件)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。
如确有其他必要的反映成果水平的论文等材料,可在单位(个人)的网站上展示,并在材料3目录中提供相应网址和展示材料目录,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。
二、有关要求
请各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接本通知后,要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做好此项工作。各市统一组织本市职业学校教学成果的选拔推荐,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单独报名。每市推荐名额为2-3个,每个单位和省属学校推荐名额为1-2个,原则上以已获得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为主。
三、其他事宜
推荐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、一等奖的成果,须提交视频材料光盘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鉴定书。但省级推荐评审对此不作要求。请在完成省级申报材料的基础上,积极准备视频材料。
在申报的基础上,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推荐项目,向教育部正式推荐。我厅确定名单后,推荐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、一等奖的成果,须提交视频材料光盘(一式两份),重新提交材料2(一式三份,包括国家级教学成果鉴定书)。
请各市教育局、各单位和省属学校填写推荐成果汇总表(附件4),并于2014228日前将纸质汇总表(一式一份)和申报人的纸质材料(包括材料1、材料2和材料3各一式三份,成果如为教材,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)报送至联系人处,电子版(包括汇总表、申报成果的材料1、材料2和材料3)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。请勿逾期。
人:王玉苗;联系电话:0311—80787934
电子邮箱:iamwang@163.com
通讯地址: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省职教所,邮编:050024

  
  河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1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