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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:关于期中考试的通知
作者:姚颖 来源:教务处   日期:2017-11-10    点击:1
各教学部:
为全面检测教学情况,更好的指导、协调以后的教学工作,依据学校教学计划,定于2017年11月13日至16日举行期中考试,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时间: 2017年11月13日下午至16日
二、考试形式及要求
1、本次考试就业部要按照学校教学计划中有关考试改革的要求,采取笔试、口试、操作、制作作品、设计项目等多种方式,基础部某些学科根据高考及教学实际也可加入实训成绩。
2、命题要注重基础,涉全知识点,试题结构要合理。
3、每位教师出一份模拟试卷(做出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)交各部备选,各部从中每科选取一份作为期中试卷由各部组织印制。
三、考前教育
各部要进一步加大考前教育力度,认真做好学生考前纪律教育,同时做好监考教师的相关培训,力争做到零违纪考试。
四、考试安排:考场设置、各科考试时间、监考等由各部依据实际做出合理安排。各部于11月12日上午将考试安排表、监场安排表交教务处。
五、阅卷:由各部认真组织阅卷、登统工作。11月24日前,各部将各班学生成绩表、各班优胜学生名单(10%)、各班(春季新生班除外)进步学生名单(5%)、各科试卷分析、各班学生实训考核成绩表、各部期中考试总结一并交教务处。
六、总结表彰
1、各部、各班、各科教师要及时对期中考试情况作出总结。
2、学校将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(表彰形式和时间待定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