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、班级:
为推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,贯彻落实县教育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家校联系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增强学校教育的社会合力,发挥家长在学校决策和发展中的特殊作用,使家长更好地支持和参与学校部分管理工作,共同努力,确保实现我校“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”的建设目标,促进学校在实施“先学做人、再做学问”的办学理念上取得成果,学校决定成立家长委员会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1、要求各班成立家长委员会:每个班成立一个3-5人的家长委员会,设主任1名,副主任1名,委员若干。
2、要求每个专业部建一个相应的家长委员会,设主任1名,副主任1名,委员若干(每班一人)。
3、学校在各部推荐基础上产生学校的家长委员会,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部推荐,负责人由政教处结合各部推荐,提交学校办公会审定,由家长委员会讨论批准。
4、班级家长委员会于
附“家委会”成员推荐条件
1、拥护党的教育方针,热爱教育事业特别是关心职业教育,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,思想进步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。
2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,关心、支持学校发展,能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。
3、重视对子女的教育与培养,以身作则,有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和成功的家庭教育经验。
4、能密切联系群众,在家长中有较高威信,有一定影响和号召力 ,并乐于为家长服务,能凝聚并正确引导家长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和维护合法权益。
5、能保证参与相关活动,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,能为学校献计献策,能够积极正面宣传学校,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
附:《滦南职教中心家长委员会成员推荐表、汇总表》及其他文稿见学校公共邮箱lnzj4152414@163.com 密码:4152414
滦南职教中心政保处
2014年4月14日